《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关于公司搬迁赔偿就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之一,所以可以:
1、上海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按照你已经提供服务的时间,向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即 个月工资。
2、未尽提前通知义务,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具体做法你可向当地12333劳动热线电话咨询。